uehua Yeh 好文,共品。
作者,蘇春霖精神科醫師。
2016-09-11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yehyiching1009/post/1368073576
「你們是不公不義的既得利益者,
你們違反了合理報酬的原則,
分配了太多的財富,
產生了社會的相對剝奪感,
也拖垮了政府財政,
導致台灣頻臨破產,
更產生了世代衝突,
這樣的一群 "不要臉"、"偷錢" 的人,
怎麼有臉站出來 "要尊嚴" 呢?」
以上言論,完全「沒有任何一句話」是正確的,
而且,
是心理狀態「不健康」才會這樣想。
(心理健康的人,他認為
「我很好!您很好!希望每個人都很好!」)
當有人想要「傷害對方」的時候,可能先「合理化」自己的動機,認為是「對方先對不起我,罪大惡極」,所以,我傷害對方是維護「正義公理」。
如果有人自認「自己」是代表「公義」,那麼,從他的眼睛看出去:「和我不一樣的其他人,不是 "不公" 就是 "不義" 」。
現在的年金問題只是:政府希望「軍公教警」能夠「共體時艱」,
既然希望他們「委屈小我」來「協助大我」度過難關,
如果我們 還要用「仇恨言論」傷害他們,到底把他們當成什麼了呢?(我心裡很難過!)
從小的教育讓我知道:我們不可以要求「齊頭式的平等」。
我們是極貧窮家庭,我從小就常常看到很多「不偷不搶」的富有家庭的時候,我心裡非常明白:
他們不是「不公不義的既得利益者」
他們沒有「違反了合理報酬的原則」
他們沒有「分配了太多的財富」
他們沒有「產生了社會的相對剝奪感」
他們不是「一群 "偷錢" 的人」
我們不應該有「計算、比較 "別人賺多少、領多少" 」這麼可怕的「壞習慣」。
甚至懷疑「別人的付出是否值得賺那麼多」。
只要是「不偷不搶」,他們就具備了這些完整的條件,他們當然「絕對值得」!
孔子曰:「君子求諸己,小人求諸人」又云「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」